第三千四百二十二章 第一个人(1/3)
克丽丝塔还从来没见过这么骄狂自大的男人。
无论萨尔妮的死和他有没有关系,仅仅是他用轻描淡写毫不在意的态度来诉说自己殴打萨尔妮的态度,已经让克丽丝塔无法忍受了。
“我会写新闻稿,曝光这个卑劣的军官!”
克丽丝塔一出来便愤怒地说道。
在她看来,这是自己最有力的武器了。
“冷静,记者小姐。”孟绍原看着却是并不如何在意:“现在是战争时期,对于前线的那些军官,是采取保护性措施的。你不要忘记‘间谍法’和新闻管制制度。”
克丽丝塔顿时沉默了。
这是美国新闻之殇!
谁说欧美是新闻自由的国度?
谁说欧美是言论自由的国度?
防民之口,欧美的严厉程度远超国民政府。
把控新闻,美国人只要一招就足够了:
战时新闻政策!
所谓的“战时新闻政策”,最早起源于英国,在独立战争中为美国所沿袭,并在南北战争中逐渐趋于成熟。
为了应对南方邦联的挑战,北方的联邦政府迅速设置了由陆军主管的新闻检查制度,并要求所有战地记者在发稿前必须把稿件提交宪兵司令部批准。
在这一制度的保驾护航下,陆军将领威廉·特库赛·谢尔曼率北方精锐骑兵突袭亚特兰大,引发了一系列人道主义危机,却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无人提及。
当然,也有一些刺头需要剔除,比如《芝加哥日报》的主编威尔伯·斯托里,因为对《解放黑人宣言》大放厥词,一度被美国军方封了报馆。
如果说美国“战时新闻政策”在南北战争中还只是针对泄密和某些“不当”言论,而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该项政策可被看作是美国政府全面管制新闻的滥觞。
1917年6月,美国总统威尔逊签署《间谍法》,明确规定:“凡故意制造企图干扰陆、海军军事行动的虚假报道或错误言论,以及企图在武装部队内部挑动不忠或妨碍征兵的,均将被处以高额罚款或监禁……”
《间谍法》为美国政府实施强制性的新闻检查提供了法律背书,却被美国邮政总局滥用,成了砍向国内左翼政党和反战团体的一把利刃。
以违反《间谍法》为由,美国邮政总局先后剥夺了美国境内各大德文报刊、美国左翼党派的机关报和工会刊物的邮寄权。
很多报纸甚至只是刊登几幅反战漫画,便被取消了邮寄权。
《间谍法》实施后的很短时间内,全美便有44家报纸丧失了邮寄权。美国政府并未就此满足,很快又根据《与敌贸易法》,对所有海外通讯的信件和电报进行强制检查。
日本偷袭珍珠港后,美国正式参战。
但战争初期,美军在太平洋战场上始终处于被动挨打的不利境遇,为了不挫伤美国军民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士气,罗斯福开始采取更为严格的新闻管制措施。
也就是说,美国政府只想让你看到他们愿意让你看到的东西!
美国不仅有负责检查美国国民与外界的通讯往来,抹杀那些对美国不利的战时新闻的“新闻检查局”,还有负责战争新闻编辑,剔除对美国不利内容的“战时新闻局”。
孟绍原很了解,这一制度在美国一直都存在着。
从朝鲜到越南,从越南到伊拉克,美国政府始终都在把持着舆论。
在朝鲜,善于包装自己的麦克阿瑟将军携二战胜利之威,认为美军“天兵一到,蝼蚁自逃”,且他自诩在新闻界颇多故交,是以对于那些跟随美国军队由日本前往朝鲜的大牌记者大开绿灯,摆好姿势享受媒体赋予的光环。
麦克阿瑟成功发动了仁川登陆,与之关系默契的新闻媒体大肆鼓吹,最终促成麦克阿瑟一战封神。
但随着志愿军的参战,以美军为首的联合国军再度在朝鲜战场上全线溃败。大量有关长津湖等战役的报道,令美国军队颜面扫地。
面对新闻媒体的批评,麦克阿瑟气急败坏,一改对媒体大开绿灯的作派,要求美国政府迅速实施全面的、正式的、强制性的新闻检查制度。
1951年1月,为了维系美国军队的正面形象。美国政府要求所有有关朝鲜的报道不能出现损害联合国军士气或者令美国及其盟国和中立国感到为难的一切言论。
按照五角大楼给出的条例,如果有记者严重违背相关条例,可能会被送上军事法庭。
对此,记者们吐槽,按照这个标准,“撤退”一词也应改成“朝后方进军”。
战争后期,擅于在报端或影视中营造自己光辉形象的美军却安安静静,好像这场战争没有发生一样。
这就是美国的言论自由。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