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恒隆受辱(1/5)
这事真的有点不太好办。
刘守义的身份是法院的书记官。
力行社的权利很大,可以随意的进行秘密逮捕,但是有一种人,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他们是没有办法带回去进行审讯的:
法院的!
进入民国以来,国民政府无论是真是假,真想有所作为还是在那演戏,司法建设都有了长足进步。
尤其是进入到了黄金十年,即便是那些西方发达国家,也认为中国的司法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良好阶段。
再加上司法院院长居正,那是中国近代司法体系的奠基人,参与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长期担任司法院院长。
顶撞蒋介石,为此被囚禁过两年,那还不算什么。最牛皮哄哄的地方,在于他为了废除外国在华的治外法权,什么样的努力都做过,连那些列强看到他都不得不陪着笑脸在他面前小心从事。
要是敢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抓法院的人,那就算是把天给捅了一个大窟窿了。
到时候别说是戴笠,就连蒋介石也都保不了。
还有那个许德山,后台是同盟会元老马超俊,完全是块比刘守义还难啃的硬骨头啊。
这些道理孟绍原都懂。
怎么办?
雪铁龙轿车里坐的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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