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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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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填志愿的时候是知道会搬来北城才填的吗?”问的是黄毛。

薄矜初揪起一搓糙黄糙黄的头发,淡笑道:“我当时离开的时候就是做好了这辈子都不要再相见的打算。”

红毛起身,去烧烤摊老板娘那买了四瓶水,递给薄矜初一瓶,“他没来找过你吗?”

“大二夏天,七月初,我们刚搬到荆山校区,他来过一次,我不知道他怎么找到我的。”

说起那天,薄矜初记得自己搬了很多沉重的东西,手都快断了,倒在新宿舍的床上起不来。

林顺是六人寝,荆山是四人,和薄矜初同寝的另外三个正好是前室友。

林仪搬了一个大纸箱,老远就听到了她的声音,“哎哟哎哟,薄矜初——”

她跌跌撞撞的进门,薄矜初躺在上铺的床上,鞋子也没脱,双腿挂下来,整个人毫无生气,“干嘛......”

“我靠!”林仪抄起桌上那瓶薄矜初喝了一半的矿泉水,直灌入喉,舒爽的啊了声,继续说:“楼下有个惊天美人。”

薄矜初有气无力的嗯了声,林仪是出了名的花痴,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她说发现了一个“惊天美人”

薄矜初闭上眼准备睡一会儿,林仪又说了:“那男的真的...我的小学语文水平不容许我想出一个精准的词汇来形容他惊为天人的外表,那张脸就是扔到娱乐圈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但凡有个人说他长得一般,我能当场把那人打成筛子。”

“......”

“喂,薄矜初你在听吗?”

“薄矜初!”林仪使劲摇它的栏杆,床咯吱咯吱响。

“听见了!”薄矜初无奈又无语,“你生来就是为帅哥开道的。”

林仪反而觉得自豪,“虽然我的确很花痴,但是你必须承认我对美好事物的鉴赏能力是非常不错的。”

这点薄矜初认同,她在大课上指的那几个男孩子,确实长的还不错。

“诶,”林仪碰了碰她的腿,“你为什么不谈恋爱啊?”

薄矜初年年都是校花排行榜的首位,告白写情书的男孩子数不胜数,其中还不乏女孩子的爱慕,偏偏没一个能入得了她的眼。

“不想谈。”她望着白净的天花板。

“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哪有不想谈恋爱的啊!怎么?受过情伤?”林仪拖了个凳子坐下,一脸坏笑,“看来我们校花还玩过早恋啊?”

薄矜初回:“没早恋,没情伤,没故事,没兴趣。”

没早恋,因为梁主席拒绝早恋。

没情伤,因为她是施加伤害的那一方。

没故事,因为不想被八卦。

没兴趣,因为没人能比得上梁远朝。

“啧,”林仪摇了摇头,扯回话题,“楼下那个男的真得好帅啊,呜呜呜,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精品,靠!就凭这一张脸,我愿意死在床上。”

薄矜初:“......”

“真的!你起来看一眼!就站在公寓门口!手上还拎着一个西瓜,肯定是来找女朋友的,这是什么神仙男友啊!啊啊啊啊啊!”

“你垂涎别人对象?”

“那又怎样!看看又不犯法!我又不去撬!不过说真的,但凡他看我一眼,我宁愿被人骂一辈子小三,也要成功上位。”

薄矜初从床上下来,拿起桌上的空瓶晃了晃,“你把我的喝了?”

林仪从床底的箱子里拿出一瓶新的扔给她。

荆山是新校区,新宿舍最令人满意的地方就是有空调。那天太阳格外好,薄矜初对着窗户仰头喝水,问林仪:“要吃冰西瓜吗?”

林仪:“走啊!”顺便还能看一眼帅哥。

她们住一楼,水顺着喉咙滑下去,光影下有个人正盯着她看。

视线相撞的那一秒,天旋地转,像是时空静止,心脏停止跳动。

宿舍的窗户离他站的地方不到三十米,两人可以很清晰的看见对方的脸,甚至包括彼此的一举一动。他手里拎着个大西瓜,白色短袖印出汗迹。

三分钟后,林仪穿好鞋子,关了空调,拿上钥匙准备往外走,见薄矜初还愣在窗边,“走不走啊,不是说去买西瓜吗?”

薄矜初走到宿舍中间的长桌前坐下,一连喝了三口水,“林仪,玩个游戏吧。”

“what?”林仪一脸懵逼,“玩什么?”

薄矜初从抽屉里拿出一盒扑克牌,“比大小。”

“...你幼不幼稚啊?”

“来不来?”

“来啊,谁怕谁,输的怎样?”

“输的去买西瓜。”

林仪蓄势待发,咬牙道:“好。”

薄矜初把牌打乱翻扣在桌上,“你先。”

林仪东挑西拣选了一张,“到你了。”

薄矜初随手顺过最右边的那张,拿到桌下看了看。

“我是小王!”林仪高喊。

薄矜初缓缓翻开,“大王。”

“......”

林仪没发现她出老千,认命的揣着钱包出去了,临走前脑袋挤在门缝中说:“等会儿给你拍照哈!那个帅哥绝对叫你神魂颠倒。”

那天薄矜初一步都没离开过宿舍,林仪一直在耳边嚷嚷,门外那个帅哥拒绝了多少美女的搭讪,门外那个帅哥失恋了。天黑了,帅哥还在,林仪本来想上去问问他到底找谁,被人一个眼神吓退了。

翌日七点,帅哥不见了,林仪感叹自己错失了几千万的大奖。

不过林仪真的偷拍了照片,而且拍了一百张,发在宿舍的QQ群里,薄矜初专门建了一个文档存这一百张照片。

红毛是三个人中听的最入戏的,“他站了一晚上,为什么不见他?”

“就因为他站了一晚上,我就得见他?”这话说的薄情寡义。

“你没有心。”这是红毛得出的结论。

薄矜初并不生气,“我也觉得。”

黄毛挠头,“所以你为什么不肯见他?”

“我小时候看的童话书里告诉我,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我的生活不是童话。”

极少人的生活能过得像童话,但凡她的遭遇能好一点,她也不至于向生活低头。

薄矜初拍了拍裤子起身,马路上的环卫工人出来工作了,“走了。”

她走了几步又停下,“对了,忘记告诉你了,”她看着红毛,“高处见,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深渊露苦痛,高处见光明。

夏天的五点,天边透着一点白。

祁封已经搬进玫瑰园了,那套公寓是前房主四年前买的,前房主此前一直在澳大利亚工作,去年刚移民,玫瑰园的房子装修好后一天没住过,薄矜初去看过里面的装修,祁封算是捡了个大便宜。

薄矜初走到公寓楼下,那只猫突然窜出来,她没发现远处那辆保时捷的车主正在看她。男人坐在车里抽烟,一晚上没睡,眼里布满血丝。迈巴赫放在4s店,他今天换了辆车。

“你怎么又来了?”

“喵——”

“你这只野猫怎么还没被物业抓起来?”

“喵——”

“又想陪我抽烟?”

“喵喵——”

薄矜初趁机撸了它的脑袋,“让开喔,我今天心情贼他妈糟糕。”

谁知道那只猫死缠着薄矜初的腿不放,最后她只好给物业打电话。

“薄小姐,这只猫在这儿晃了快两个月了,前几天我就调查过了,还通知了小区各业主,一直没人认领。您看它也怪可怜的,这么好看的小猫,成天趴在这单元楼门口,要不您先抱回去养着?这几天我再调查一下,实在不行我们再给送去流浪猫救助中心那?”

物业的人也一直头疼这事儿,这公寓楼里有好几家住户怕猫,向他投诉了不知多少遍。

生怕薄矜初拒绝,男人赶忙又道:“您看它这么喜欢您,你也不忍心看着它这样吧,它肯定吃了上顿没下顿。”

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照顾一只猫。

“我养不了。”

“喵喵喵——喵——喵喵——”猫一直叫,抓着薄矜初的裤脚,像在说“你带我回去,我很好照顾的,求你了,带我回去。”

“我真的养不了。”什么猫砂猫粮,这些东西她都不了解,还要专门做功课,麻烦。

“您看它。”物业指了指她脚底的小猫,蓝宝石的双眼可怜兮兮的望着她。

最后,猫躺在她家的沙发上,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

都说猫有灵性,薄矜初这回切身体会到了,她甚至怀疑这不是猫是只狐狸,这么狡猾,成功打入她家后,先前的那点可怜巴巴全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只鸠占鹊巢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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